合法討債

一般民眾如何合法有效的討債

債務問題是最容易造成暴力糾紛的社會問題之一,原本你的一番美意,卻因為對方的無恥欺騙不願還債甚至逃跑,而讓你的錢財及精神受損,有些人會選擇社會事交給社會人處理,不過通常都是出一口惡氣,人找到了,傷也傷了,錢財卻根本討不回來!
甚至連債務人都找不到,等於白花錢了。
那麼身為一般民眾,遇到債務問題我們該如何合法有效的討債呢?看到最後,讓我們替你解決麻煩。

<一>債務協議還款

如果欠款對象拖延還款,但還未消失不見,那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書,明確的訂出還款方式及還款期限並公證,如果期限到了還不歸還債務,可以向法院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,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,節約時間和金錢,並可減少債務人在訴訟中脫產之風險。

<二>債務聲請假扣押

當債權人債務怎樣都要不回來,討債討到很無力,債務人還有脫產脫逃的嫌疑,即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。
假扣押需有「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」的情形,才可以聲請。而下列是實務上會認定屬於「日後可能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」判斷是否符合假扣押之要件:

(1)強制執行需在國外為之。

(2) 債務人浪費財產、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,如贈與財產給他人,低價轉讓名下財產,名下財產設定擔保給他人等等。

(3)債務人接近於無資力的狀態。

(4) 債務人搬家或逃匿。

(5) 債務人隱匿財產。

(6) 債務人就應給付之債權,經催告後仍斷然堅決拒絕給付,且債務人現有財產和現有債務的金額差距過於懸殊。

(7) 債務人之財務顯有異常而難以清償債務。

(8)其他法院在審酌事實後,認為依照一般常理來說會有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發生時



合法討債需具備的條件

現實生活中,還有一部分的債務,因為複雜的關係而不具備合法討債的條件,對於此類債務,在討債過程中更要注意,在請人幫助討債時要控制好不能失控,否則判輕則侵入住宅罪、妨礙自由強制罪、恐嚇;重則可能傷害罪甚至不小心把人打死等等,所以,在行動前一定要諮詢專業人士,以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。
而如果要合法的討回你的債務,你一定需要以下條件:

第一,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。
借條、交易合約、送貨清單、收據、銀行記錄、影音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。

第二,要有債務人基本資料。

有的債務人,藉著變賣財產,或開立人頭公司,使債權人無法尋找到他們,藉以躲避債務,更有惡意的債務人會將戶籍地址借登記在租屋處,如此一來你只能找到一臉茫然的房東。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債務人資料的正確性。

第三、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。

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,事實上卻隱匿財產。對於欠債的公司,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,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、了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;對於欠債的自然人,可以了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、了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。

案例<一>
林女士借了20萬給A男,雙方手寫了一張借據,並由A男簽名,
A男在還款幾次後就避而不見落跑了,林女士向法院提出告訴,
卻因為借據寫的太過簡陋,而被駁回。
林女士也不知如何是好,一來法求助無門,二來找不到A男蹤影。
後來經由友人推薦友信徵信社,並委託我們做了A男的行蹤調查,立馬將A男的所在地查出,我方並偕同林女士與A男完成了新的還款協議。

案例<二>
李姓債務人(代稱)已經拖欠款項5個月,並惡意倒閉公司。並積欠債主陳先生1200萬,陳先生找到友信徵信社,希望我們能協助他討回債務。
起初李男並沒有任何破綻,在外租屋、開著低調的老爺車,吃著平民小吃,正常的上下班並在北部縣市遊走,徵信調查員跟監10多天後,發現李男每周會有一到兩次與前妻見面一個多小時,於是改而調查前妻的行蹤,並發現前妻的哥哥掛名某開發公司的董事長。
在我們抽絲剝繭之下,終於發現了該開發公司與李男的金錢來往,從而推測李男是該開發公司的幕後金主,並掌握了關鍵的證據(由於怕有心人士利用,案情不予曝光),於是偕同債主陳先生,與李男展開協調談判。
李男雖然表示希望背後公司不要被曝光,並且資金確實有困難,希望能讓他慢慢還款,
但是我方證據顯示,李男不只資金沒有困難,該開發公司還有好幾筆房產,還款綽綽有餘。
最後雙方""條件交換""下,同意李男預先支付800萬欠款,並抵押一棟小套房,做為補償。


想要合法的討債,首先一定要先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,有了這個還款協議之後就不怕對方不還錢了,還有就是收集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,並且最重要的就是要防止對方跑路,以上案例可供債權人參考。
以上資訊如果您還有其他的狀況可以諮詢友信徵信社,讓我們提供你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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